623539793      13701818315 see-law

海尚案例

承运人延迟交货视为货物灭失的成功案例

国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将货物从上海港运至叙利亚拉塔基亚港,承运人中途将货物转运至非约定挂靠港,将货物交由当地政府查扣,导致货物出运后一年多都没有运到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是否可以视为货物已经灭失从而起诉承运人索赔货款损失呢?请看判决
阅读更多→

希腊公司在中国打赢买卖合同官司

本案主角是希腊和中国的两家公司。两家分处欧亚大陆的公司发生交集是因为中国公司售卖到希腊的20多万美元货物被买家拒收,面临退运或被海关拍卖的风险,希腊公司答应帮忙清关、提货、存放并代销货物,双方确认希腊公司此举纯属友情客串性质,代销不成不负任何责任。后来货物也确实没有卖出去,就放在希腊公司仓库里晾着了。然而,某天希腊公司意外接到中国法院的传票,通知其出庭应诉,因为中国公司拿出了一份买卖合同将它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20多万美元货款。鉴于中希两国签有司法协助协定,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在希腊被承认和执行,拒绝应诉或应诉失败都会带来严重后果,欲知案件结果如何,请看后附判决书。
阅读更多→

承运人对交货后被冻坏的香蕉需要负责吗

海商法规定集装箱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始于收货终于交货,责任期间内发生的货损依货损原因决定承运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责任期间外发生的货损概不负责是一般原则,本案货损即发生在收货人提货之后,能否打破承运人对责任期间外的货损概不负责的一般原则呢?本案突破了常规,创立了承运人对责任期间外货损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详情请参看下附判决书。
阅读更多→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识别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及实际承运人身份该如何认定?是否与国际海运同出一辙?本案例提供了参考答案,具体情况为:华创公司(货代)为抚佳公司(工厂)代办门到门内贸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自抚佳公司上海仓库起运,经长江水路,运至重庆的收货人仓库。华创公司向抚佳公司收取了全程运费后,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相关方办理了全部运输事宜:水路区段委托上海重庆船务代理公司(船务公司)承办,上海及重庆两地的公路运输则分别委托两家集卡公司承办。船务公司签发了以华创公司为托运人、船舶经营人为重庆长江轮船公司的水路运单。后货物在运抵收货人仓库后发现湿损,货物保险人华泰公司指派公估公司做了货损检验,认定货物系在长江运输区段因集装箱进水而受损。华泰公司赔付工厂后,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华创公司及重庆长江轮船公司,要求判令华创公司及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分别承担承运人责任及实际承运人责任。本站首席通过充分有效的应诉答辩工作,证明华创公司并非货物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促使华泰公司撤回了对华创公司的起诉,维护了华创公司的合法权益。
阅读更多→

货代未交付提单应赔偿发货人损失

温州外贸厂家销售汽车配件给埃及客户,交易条件为FOB宁波,货物委托客户指定的深圳货代出运,深圳货代办完货运出运手续后未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温州公司,而货物却被埃及客户在目的港提了货且拒付剩余货款,从而导致温州公司遭受损失,温州公司通过首席代理成功打赢官司,挽回了损失。
阅读更多→